全球回收標準GRS認證適用于任何至少含有20%回收材料的產品。從回收階段開始,每個生產階段都必須經過認證,并最終在企業對企業交易中結束于最后的賣方。材料收集和材料集中地點需要經過自我聲明、文件收集和現場訪問。
1、使用總量平衡公式以便計算被認證成分,如沒有GRS?生產,需要提供一個示例(演示一個出貨的產品的可追溯性)。
2、所有相關追溯文件和/或測試結果被認為是確定被認證原料的特性。
3、經GRS認證的產品可以使用”made with x%( recycled materia )”或者”Contains x%( Recycled Material )”術語。
4、“X”必須代表該被審核方的最終產品回收材料的比例, ‘Material'參考實際的回收投入材料(如:棉花,粘膠)。GRS名稱描述和LOGO圖案使用需要參考GRS標簽和LOGO使用指引。
5、GRS認證的產品必須最低含有20%及以上。
6、含有至少50%的回收成分的產品才有資格貼上特走的GRS標簽。
7、回收產品標準嚴格限制在GRS產品加工過程中使用有毒有害化學品,這不僅意味著只關注回收材料或者產品中的殘留化學品。
8、確認并核實所有被認證原料的來源,相應加工和銷售均具有合法授權,并能提是供相關文件的拷貝。
9、參考GRS標準時錄B和C提供有效的回收原料供貨商聲明。
10、回收原料聲明至少一年提供一次,或者在來源發生變化的時候提供一次。
11、是否有相應程序來檢查所有批次的回收原料,以確認原料不是原生產物。
12、如何確認所有進入供應鏈的回收材料都有,由授權的認證機構簽發的有效交易證書。
13、在加工中投入回收和原生原料,加工損耗存在一定差異性。被審核方需要提交每一種原料的總量平衡公式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