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理解ISO9001標準中5.1條款領導作用與承諾 ?
怎樣理解
ISO9001標準中5.1條款領導作用與承諾 ?
5.1 領導作用與承諾
5.1.1 總則
最高管理者應證實其對質量管理體系的領導作用和承諾,通過:
a)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承擔責任;
b)確保制定質量管理體系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并與組織環境和戰略方向相一致;
c)確保質量管理體系要求融入與組織的業務過程;
d)促進使用過程方法和基于風險的思維;
e)確保獲得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資源;
f)溝通有效的質量管理和符合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重要性;
g)確保實現質量管理體系的預期結果;
h)促使、指導和支持員工努力提高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i)推動改進;
j)支持其他管理者履行其相關領域的職責。
注:本標準使用的“業務”一詞可大致理解為涉及組織存在目的的核心活動,無論是公營、私營、營利或非營利組織。
5.1.2 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最高管理者應證實其以顧客為關注焦點的領導作用和承諾,通過:
a)確定、理解并持續滿足顧客要求以及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
b)確定和應對能夠影響產品、服務符合性以及增強顧客滿意能力的風險和機遇;
c)始終致力于增強顧客滿意。
變化點:明確了最高管理層在貫徹以客戶中心方面的領導作用,承諾要提高顧客滿意,關注風險及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