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是1993年在加拿大多倫多創建的一個一個獨立的、非贏利性的非政府組織, 任務旨在促進對環境負責、對社會有益和在經濟上可行的森林經營活動。為實現這些目標,FSC倡導自愿、獨立、第三方認證為主要的方法手段,林業管理者和評價人員依據這些因素進行認證。FSC作為一個龐大的組織,本身不進行認證工作,它的主要任務是:評估、授權和監督認證機構,為制定國家和地區認證標準提供指導和服務;通過教育培訓和示范推廣活動,來提高國家森林認證和森林可持續經營的能力。
FSC認證(森林認證)建立了一個全球網絡,包括FSC認證(森林認證)國際中心、國家倡議和地區辦公室。FSC認證(森林認證)自身并不直接認證森林,它是標準制定機構和認可機構。它制定了全球統一的《FSC認證(森林認證)原則與標準》,并認可認證機構開展認證。到目前為止,FSC認證(森林認證)認可了16家認證機構,主要有英國SA Woodmark、美國SmartWood、瑞士SGS等。
森林認證包括兩個部分:森林經營認證(FM)和產銷監管鏈認證(CoC)。FM森林經營認證是根據所制定的一系列原則、標準和指標,按照規定的和公認的程序對森林經營業績進行認證;COC產銷監管鏈認證是對木材加工企業的各個生產環節,即從原木運輸、加工、流通直至最終消費者的整個鏈進行認證。經過森林經營認證(FM)和產銷監管鏈認證(COC)后,產品就可以貼上FSC認證(森林認證)商標和標志。綠色市場需要此商標來證明林產品來自經營良好的森林,這是FSC認證(森林認證)認證發展的動力。
一些歐洲國家已將FSC森林認證作為木材產品進口的一個必要條件,還有一些國家將該認證采購納入政府采購。消費者也承諾只購買經過認證的木材和林產品,即使是這些產品的價格高于未經認證的產品。而且眾多跨國公司開始生產和銷售有FSC認證的林木產品以迎合消費者的需求,樹立公司的綠色形象。全球家居零售業界巨頭之一的宜家家居公司(IKEA)的長期目標,就是使所采用的木材全部來自經營良好的森林。在英國,百安居公司每年銷售300 萬m3的木制品,其中有95%經過了認證;在美國,Homebase公司所銷售的木制品中已有29%經過了FSC認證,而GreatMills公司銷售總額的25%為FSC認證產品。
森林認證和林產品標簽體系一般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標準:標準是認證評估的基礎。
森林經營的認證(一致性評估):以獨立方式按照標準對森林經營單位進行正式審核。
產銷監管鏈的審核:通過對文件的評估、認證產品的銷售或購買數量,以及對倉庫和產品生產過程的定期檢查確定產品的來源。
林產品的標簽:以森林經營的認證與產銷監管鏈的審核為基礎,企業可以申請標簽作為傳遞信息的工具。
授權:對認證機構的能力、可靠性和獨立性進行認定。它是對認證和標簽過程的補充,其目的是提高第三方認證機構的可信度。
標準是認證的基礎,認證是針對標準的評估過程。
森林認證的標準有兩種:
(1). 業績標準(performance standards)它規定了森林經營現狀和經營措施滿足認證要求的定性和定量目標或指標,如FSC原則和標準。在應用上,業績標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即不可能制定出適用于全球森林的詳細標準,必須在一般的國際標準框架內制定區域或地方標準。不同區域的業績標準存在一定的差別,但具有兼容性和平等性。
(2). 進程標準(procedure standard sorprocess standards)又稱為環境管理體系標準,它規定了管理體系的性質,即利用文件管理系統執行環境政策。除法律規定的環境指標外,這種標準對企業業績水平不做最低要求。申請認證的森林經營單位必須不斷改善環境管理體系,承擔政策義務,依照自己制定的目標和指標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并解決認定的所有環境問題。ISO14001標準就是一種環境管理體系標準。
這兩種標準在概念上存在明顯的差別,但在應用上又有一定的聯系,他們還可以組成一套標準。首先,業績標準體系包括許多管理體系因素,而環境管理體系的ISO14001標準也明確指出森林經營單位必須制定環境業績要求。在許多業績標準的制定過程中,環境管理體系對森林認證體系是有幫助的。其次,這兩種標準都包括了持續提高的原則。在業績認證體系中,可以通過定期調高業績標準來不斷提高森林經營單位的經營水平。而在管理認證體系中,它要求森林經營單位不斷改善經營水平并達到各階段目標。當前的業績標準和進程標準之所以分開設定,它有利于評估結果的審核和統一。
過去20年中,全球的森林問題越來越突出:森林面積減少,森林退化加劇。人們普遍認為引起森林問題的根本原因是政策失誤、市場失靈和機構不健全。國際社會、各國政府以及非政府環境保護組織對此表示了極大關注,并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動:
(1) 國家政策改革。一些國家制定并實施了向森林可持續經營轉變的基本政策,著手解決林業上存在的問題,優先發展林業和保護環境。
(2) 國際政府間進程。通過國際政府間進程,鼓勵和促進國家水平上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主要進程有:
● 聯合國糧農組織:發起了《熱帶林業行動計劃》,后改為更廣泛的《國家林業行動計劃》,但其影響力卻越來越小。
● 國際熱帶木材組織(ITTO):制定了《ITTO熱帶天然林可持續經營指南》(即ITTO進程),并通過了ITTO2000年目標,即到2000年,所有在國際上貿易的熱帶木材和木材產品都必須源自可持續經營的熱帶森林,但此目標沒有按時實現。
● 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成立了政府間森林問題工作組及后續的政府間森林問題論壇;2000年聯合國經濟與社會理事會成立了直接隸屬于它的聯合國森林論壇。它們為討論全球林業政策問題提供了一個國際論壇。
● 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標準與指標體系:包括蒙特利爾進程、赫爾辛基進程、ITTO進程等9個進程,共有約150個國家參與了各個進程。它確定了公眾可接受的、良好的森林經營標準與指標。
(3) 非政府組織和其它私營部門的活動。國際非政府組織,特別是環境保護組織,如世界自然基金會、綠色和平組織和地球之友等,對上述活動促進森林良好經營的效果表示一定的懷疑,并和民間團體開始探索新的途徑。如20世紀80年代非政府組織發起的抵制熱帶木材運動,雖然成效不大,并遭到聯合國的反對,但提高了人們改善森林經營的意識。一些私營企業自行制定操作規程并"自行宣布"的持續生產標簽雖然可信度差,但使工業部門開始關注社會與環境狀況。
COC監管鏈認證是指產品從原產地到消費者的整個過程,涉及所有制造,塑形及配送等工序。通過COC認證,可向消費者保證通過認證的木產品沒有同未經認證的木產品混合。這使得采購商得以認明這些源于通過認證的森林的產品并在其上做標簽。COC體系使森林產品得以在以下四方面進行追蹤:
1.森林運輸;
2.初級加工;
3.次要加工;
4.涉及消費者的貿易及零售通道(主要是對木制品和紙制品的認證)。